宁夏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征集公告
宁夏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是中央社会工作部志愿服务促进中心、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实施的项目。孵化基地着力打造集培育孵化、业务指导、研究培训、宣传推广、综合评估为一体的服务平台,为志愿服务项目成长发展提供精准指导和专业服务,推动全区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前期建设,孵化基地即将投入运行使用,并为入驻的志愿服务项目提供免费办公场地、管理咨询、资源对接等服务保障;提供政策、资源、人才等多方支持;提供项目策划、宣传推广、品牌打造等专业指导。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第一批入驻基地孵化的志愿服务项目。
一、孵化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一批较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入壳孵化,按照“项目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入驻孵化-跟踪评估-项目出壳”的流程,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群众欢迎、实效明显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切实推动全区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发展。
二、征集范围
(一)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
(二)全区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
(三)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经社区或单位同意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志愿服务团体、企业志愿服务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
三、培育周期
2026年2月-7月,共6个月。
四、征集内容
结合贯彻落实宁夏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聚焦“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中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志愿服务力量”的总要求,征集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科学普及、矛盾化解、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为老服务、关爱少年儿童、阳光助残、生态环保、体育卫生、应急救援、文化旅游、法律服务等类别的项目。
五、支持内容
为入驻的志愿服务项目提供场地支持、资金支持、能力建设、培训交流、资源平台、日常辅导、宣传推广、跟踪服务等全程“一站式”孵化服务,并对入驻项目进行资金资助。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银川市委社会工作部推荐不超过10个项目,其他4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推荐不超过8个项目,五市所辖县(区)做到全覆盖;全区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经社区或单位同意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可直接申报等其他社会组织,每个组织(团体)可申报1个项目。
(二)组织评审。孵化基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符合孵化条件的项目进行孵化。项目评审主要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目标、项目管理、项目成效、项目特色等情况。
(三)入孵立项。根据评审专家评审结论,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意见后正式入驻孵化基地,按流程进行孵化。
(四)执行评估。实施周期内,按照立项要求实施项目,孵化基地将邀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指导,并开展项目评估。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要聚焦满足群众需求,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具有可操作性;项目书完备、项目管理规范。
(二)申报项目为近两年初创项目,实施时间6个月以上,参与核心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
(三)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鲜明的价值导向,具备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社会效益显著,赢得服务对象认可和好评,群众参与广泛,获相关媒体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四)社会组织要具备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2025年度检查合格及以上,信用状况良好的条件。
(五)已入选往届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项目”,获得过全国、全区级有关单位举办的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银、铜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征集。
(六)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3月1日前将《宁夏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报表》《宁夏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的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件)发送至孵化基地邮箱(gancao@nxnpo.org.cn),邮件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
附件:1.宁夏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报表
2.宁夏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报汇总表
中共宁夏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2月3日
(联系人:毛泳渊,0951-7677236 15809680545)
(联系人:袁宏剑,0951-6667632 13709511328)
附件